说明:1、名额分配依据全省工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各地区、部门、产业、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进行分配。既覆盖地区、又考虑大中型企业和产业工人比较集中的特点,还兼顾艰苦地区和职工人数较少的单位及非公经济组织等。具体名额按工会隶属关系下达到地区、产业、直属工会(单位)。
2、各地区按属地原则推荐评选劳模,所分配的名额中不包括垂直管理的单位。如金融、税务、电信、邮政等。
3、名额分配比例为:40个模范集体中,企业占22.5%,非公企业占10%;200名劳动模范中,农牧民占10%,非公企业人员占10%,女职工占20%,少数民族占7%,农民工占3.5%。
附件2:
青海省模范集体推荐表
┌─────────┬───────────────────┬─────────┬───────────┐
│单位名称 │ │ 企业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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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人,其中:女职工 人 │负责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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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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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附件3:
青海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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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文化 │ │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
│ │ │ │ │ │ │ 程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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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 职务 │ │ 职称 │ │
│ 年月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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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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