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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社区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项目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社区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项目的通知
(杭卫办〔2009〕104号)


各区卫生局(社发局):

  根据市健康办《杭州市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计划》,自2009年9月1日起,在杭州市区开展对城区常住居民进行血压、血糖检测和健康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体承担检测、评估和健康管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做好社区“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项目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项目,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居住人群健康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2009年项目人群建档率达10%以上,力争三年内项目人群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项目目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规范开展非传染性慢性病管理,减少上述疾病及并发症的发生和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1、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王明法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局爱卫处、疾控处、基妇处负责人及各区卫生局分管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爱卫处)。

  2、工作分工。根据“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项目要求,局爱卫处负责工作总协调,项目宣传和经费落实;局基妇处负责督促各区卫生局实施项目,统一做好居民的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局疾控处负责相关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社区责任医生开展慢性病干预、防控知识等的培训;各区卫生局负责辖区项目组织实施及相关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项目的重要性。要把项目实施列入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作为提高全市慢病预防控制工作整体水平,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起基本覆盖全体居民、较为完善规范的健康档案,完善慢病防控工作,提高全体居民的健康水平。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干预控制行动”项目。要把项目开展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整体推进项目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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