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慈溪市亿利燃气阀门有限公司等企业液化气瓶阀企业标准问题请示的批复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慈溪市亿利燃气阀门有限公司等企业液化气瓶阀企业标准问题请示的批复


慈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单位关于慈溪市亿利燃气阀门有限公司等企业液化石油气瓶阀企业标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该类产品应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的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2、产品执行标准按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评审备案的企业标准备案;

  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和《浙江省液化石油气瓶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