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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指导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指导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2009〕14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农村深化改革和发展的产物。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发展缓慢,甚至有的市、县还是空白。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把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制订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规划,形成“一业一会、一品一会或一村一会”的格局,实现“建一个协会、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的目的,促进我省农村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
经济协会的指导意见
(省民政厅 2009年5月)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我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重要意义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农村深化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生产力的有效组合,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利于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统”不了、政府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和农产品、农业技术的对外交流;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规范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锻炼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因此,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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