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华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华力汽车零部件及500万只减振器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152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柳州市华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华力汽车零部件及500万只减振器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备案的请示》(柳经报〔2009〕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柳州市华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华力汽车零部件及500万只减振器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新购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7036平方米;改造搬迁现有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用附属设施,其中新增凸焊机、缝焊机、超声波清理机、数控火焰切割机、剪板机、四柱液压机、半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万支汽车减振器、10万支叉车油缸、32280套工程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