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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华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华力汽车零部件及500万只减振器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市华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华力汽车零部件及500万只减振器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152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柳州市华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华力汽车零部件及500万只减振器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备案的请示》(柳经报〔2009〕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柳州市华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华力汽车零部件及500万只减振器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新购土地,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47036平方米;改造搬迁现有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用附属设施,其中新增凸焊机、缝焊机、超声波清理机、数控火焰切割机、剪板机、四柱液压机、半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万支汽车减振器、10万支叉车油缸、32280套工程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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