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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大明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大明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963号)


南宁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南宁市经委关于南宁大明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改项目核准的请示》(南经报〔2009〕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34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南宁大明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核准。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在南宁大明山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新增一台Ø3×11m水泥磨,将一台Ø2.2×7.5m水泥磨改造为生料磨,应用节能环保JT窑技术及DCS智能控制技术改造原有机立窑,同时配套完善相关设备设施等,形成年生产60万吨水泥的粉磨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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