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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进人力资源培训和配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充分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推动和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依托大企业培训基地,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建立培养新技师为主的技师工作站,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通过企业内培训、校企合作、岗位练兵、名师带徒等方式,加强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五)建立技能人才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政府通过紧缺高技能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津贴以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政策措施,激励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引导和鼓励企业完善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增强职工不断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工资定级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大专学历毕业生同等对待;对参加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用人单位可用转化成果所得收益,以奖金等形式给予奖励。

  (六)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和相关服务。鼓励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参加创业培训,政府指导培训并提供创业方面的各类服务。深圳积极建设1个国家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力争每年组织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加强创业培训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培训50名创业培训教师。加快建设创业信息网络平台。

  (七)创新职业能力开发评价体系。积极创新,发挥深圳职业能力评价质量保障体系较为健全的优势,为国家职业能力建设开发和评价提供示范,积极与其他城市之间的职业能力开发鉴定合作,搭建网络化现代产业新职业标准开发、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八)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至2012年,培养推荐10名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新培养技师1万名。加快企业技师工作站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到2012年,选择15家大企业建设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发展到100家;发挥深圳人力资源开发能力较强的优势,对珠三角以及对口扶持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帮扶和支持;深圳市积极支持对口帮扶市建设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可给予基层县(市)公共实训基地提供设备帮助。

  (九)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结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发挥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创新培养模式方面的引领、指导和示范作用;在现有实训基地的功能基础上,拓展公共实训基地的竞赛集训、技能竞赛等功能;加强远程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建设,扩大网络培训能力。

  三、以实现更加充分就业为目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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