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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失效]

  二、混凝土搅拌站、砂浆生产企业的减排措施

  (一)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暂停生产作业。

  (二)场内堆放的砂、石、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100%覆盖,并保持场区清洁,洒水防扬尘。

  (三)由市建委联合市环保局、城管局负责监督落实。

  三、运输车辆控制管理措施

  (一)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24小时禁止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及一切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通行。

  (二)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市交委、环保局、市容环卫局、公路局负责监督落实。

  四、管理保障措施

  (一)严格施工许可审查,加强指导服务。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施工许可申请,审核工程合理工期和施工组织方案,凡在2010年10月20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护的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建设。

  2.审批施工许可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重点查看建筑工地是否达到“六个100%”要求,控制施工噪声的专项措施是否到位等,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直到达到要求方予批准施工。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对于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要切实落实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程序,限时办理。

  (二)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合理留置施工部位,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1.各工程要由总承包单位总负责,工程参建各方配合,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制订2010年10月25日至12月22日期间保证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以及2010年12月22日后保障复工质量的专项措施方案,合理留置施工部位,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经监理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2.工程参建各方应根据施工留置部位特点,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按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及时做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发挥监督服务职能,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从严查处。

  (三)建筑工地封闭管理,确保工地安全。

  1.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达到“六个100%”要求;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24小时值班;要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建立出入现场查验制度,施工人员应持“平安卡”进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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