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49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
为建立健全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在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事故灾难应对能力。根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对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受委托对重大和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防性项目的项目评估、技术检测和成果审查;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影响的调查评估和分析研判,提供处置措施决策建议,进行公众防护技术咨询;参与我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立法调研,参加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政策的研究、草拟和论证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二、工作要求
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依照《
陕西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规则》参加应急管理工作。
2、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各市(区)安监局以及专家所在单位依据《
陕西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规则》积极支持和配合专家组开展工作。
三、办事机构
成立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应急救援处,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业务。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029-87294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