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近期两起冶金企业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89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期两起冶金企业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四〔2009〕18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一并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
安全监管部门、冶金有色企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上来,要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汲取“8.21”河北省邢台龙海集团南宫双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人死亡1伤,“8.24”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志强钢铁公司3人死亡3伤两起高炉作业煤气中毒事故的教训,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二、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已开展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国庆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将冶金有色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查人员培训、查制度落实、查设备运行,查应急处置,不留一处死角;认真履职,严格执法,因隐患治理、设备运行等原因,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工作要实要细,措施要得力,落实要到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冶金有色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庆前期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以防钢包坠落、防倾覆、防煤气泄漏、防铁水灼伤、防中毒窒息“五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一查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杜绝带病运行;二查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起重、吊运铁水、钢水、铜水、铝水等金属重包的专用设备,以及起重、吊运等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查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中涉及的煤气等气体以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环节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四查关键设备设施、关键生产环节安全检验情况;五查人员培训,员工自救、互救、自我保护意识是否得到增强,杜绝因“三违”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