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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陕安委办[2009]27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09年6月5日,四川省成都市公交车燃烧事故发生后,我省西安、延安等市政府极为重视,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别开展了以预防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火灾的隐患排查及运输专项整治活动。2009年7月1日,西安市一辆K618路公交车在运营途中突然冒黑烟,因扑救及时无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吴登昌副省长为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省开展以预防公共交通安全为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采取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就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研究制定并细化城市公共交通事故特别是高温天气情况下预防车辆自燃及火灾事故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并督促抓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城市公共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交通、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要结合暑期高温特点,突出加大对城市道路运输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载、超时和带病运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督促城市公交参营企业,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对从事客运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参与营运。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司乘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结合暑期运营特点,充分利用城市公交车辆车载视频,播放安全自救及逃生知识,同时突出对事故原因、特点以及事故教训的宣传报道,警示和教育交通参与者,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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