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程序,实现对领导班子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
36.深入开展“法官优才计划”,实现法官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逐步建立全省法院统一的“法官遴选库”,到2010年,上级法院选任法官应主要从库中遴选。
--逐步建立各级法院自身的“资深法官库”,到2010年,资深法官可以轮流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各类案件。与有关部门协调,在保证法官素质的前提下,适当延长专业水平较高的资深法官退休年龄。
--建立聘请退休老法官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协助做好接待信访、督办案件等工作。
--加强对法官中的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
37.加强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司法能力建设。
--大力加强对法院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广大干警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有高深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审判业务专家,鼓励广大干警攻读法律硕士、博士学位。
--到2010年底,全省法院干警中具有法律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应达到75%,50岁以下的法官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应达到100%。
--实行新进人员到基层锻炼制度和新任部门领导担任信访督查员制度,增强了解社情民意、处理社会问题和复杂局面的能力。
--广泛开展庭审观摩、“调解竞赛”和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广大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调解能力和运用语言的能力。
38.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上下交流、平级交流、岗位轮换和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使用干部的渠道。
--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研究确定法官员额比例,改革法官遴选程序,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
--完善法院工作人员的考评办法,统一法官绩效考评的标准和程序,合理利用考评结果,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实现以绩效考评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目的。
39.大力加强司法廉政建设。
--2009年是全省法院的“廉政警示教育年”。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试行省法院巡视制度,按每三年对全省各中院巡视一遍的目标,加大对中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
--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以清廉公正高效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