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年”。到2010年底,省法院形成一套以信息化为基础,包括司法政务、业务和人事三大块协调统一、科学有效的审判管理工作体系,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的开展。以省法院内部管理体系为蓝本,各中院和基层法院全面开展内部管理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建立法官审判业绩个人档案,每年的考评结果作为法官评定等级、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以及上级法院遴选法官的主要依据。把对案件的申诉、信访情况,纳入到审判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预防和减少申诉、信访案件发生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申诉、信访案件的数量。
--完善院、庭长对案件监督管理的制度,从2009年开始,省法院各位副院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每年不少于3件,庭长、副庭长每年参审案件合共不少于本庭该年结案数的20%。各中院和基层法院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院院、庭长参审案件的比率目标。
--加强司法统计工作机制建设,重视司法统计工作在法院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
32.统一二审裁判尺度,提高全省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切实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尽量统一全省法院案件的裁判尺度,规范法院各项审判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标准,努力提高全省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33.积极推行裁判文书改革,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做好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法、理、情的论述。
--从2009年开始,全面实行判决书附录相关法律条文。
--到2010年,对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实行全部上网公开。
--到2010年,裁判文书抽查错别率应控制在1%以下。
34.大力加强改革创新的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方便群众诉讼、有效保护群众利益等,着重做好改革创新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改革创新成果,不断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机制、执行工作机制和法院管理工作机制的完善。
--围绕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力加强审判理论研究,为法院改革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确保争当队伍建设的排头兵
35.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把握法院工作规律、依法服务大局和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创新发展的能力。
--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坚持从符合
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作风硬、领导能力强、熟悉法院工作的同志中选配院长和副院长,并共同确定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