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财政运行的影响,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鲁政发明电〔200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全运”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采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经济财政发展企稳向好。上半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531.7亿元,同比增长10.5%。1-7月份,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9.7亿元,同比增长9.3%;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06亿元,同比增长7.7%。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业和交通运输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但纵观全年形势,我市经济财政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的基础不稳固、质量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大型骨干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快,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偏小。随着全运会场馆和园博园建设工程的基本完工,下半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很难保持上半年的增势,经济回升的状态尚不稳固,财政增收面临诸多困难。而在支出预算安排中,“三农”、民生、全运会、社会事业和稳定等方面的刚性支出任务重,且中央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较多,各级财政的保障压力很大。各级各部门要正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二、强化依法治税,促进税收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机遇,积极涵养税源,优化产业结构,扶持企业创新。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实现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的预算目标任务。
(一)积极涵养财源税源。认真落实已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现代服务业、房地产业和总部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集合效应,通过财政担保、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节能降耗,促进特色经济发展,努力形成增加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财政效益良性循环的财源建设新格局。
(二)强化税收征收管理。要强化税收征管措施,改进征管方式,抓好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税源控管,促进主体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专业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加强大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收检查,加强对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外埠驻济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收征管。要继续挖掘地方小税增收潜力,扎实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调整工作,研究制定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保险代征,建立协管机制,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