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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的批复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的批复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设立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第24号令)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其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等方面接受你司的统一管理。你司对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的业务活动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二、同意朱伟峰为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负责人。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执业场所为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511-513号三楼北面。邮政编码:510075。

  三、拟担任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朱伟峰、李津津、杨林、丘晖、夏学梅等5人,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四、批准设立的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20日内,到省财政厅领取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五、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州分所的业务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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