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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宅物业保安培训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宅物业保安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房管物〔2009〕326号)


浦东新区建设交通委,各区县房管局、房地集团、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委关于2009年上海市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动员本市物业保安从业人员参与上海平安建设和世博安保工作,提升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定于2009年9月至12月,对本市住宅物业保安进行全覆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工作安排
  (一)培训内容及培训对象
  根据市综治委、市反恐办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住宅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和本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实际,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为反恐怖基本知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常识、住宅物业保安日常行为规范。
  本次培训对象为全市从事住宅物业保安服务的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为一天。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和住宅小区物业保安主管由市局按区县划片统一组织培训和考试;其他物业保安从业人员由各区县确定培训方式,确保全员覆盖,全员培训。市局将组织检查物业保安人员的培训情况。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组织本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和住宅物业保安主管(队长、领班)报名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培训,并根据各区县的具体安排,做好一般保安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要根据注册地管理的原则参加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由市局统一组织的培训;小区保安主管(队长、领班)按照属地报名培训的原则,参加项目所在地区县由市局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
  (二)教材编写及师资安排
  本市物业保安培训培训教材由市局物业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局行业教育中心共同组织编写。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住宅小区物业保安主管培训教材由市局统一印制并分送各区县教学点;一般保安人员原则上由企业自行组织翻印。
  本次培训师资力量由市局统一组织,邀请市反恐办、市消防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有关专家现场授课。
  (三)经费保障及后勤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住宅小区物业保安主管的培训教材费、餐饮费、讲课费等由市局统一支付;订送餐饮具体事宜由各区县落实,要确保餐饮卫生质量和安全;各区县局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安保部门负责人及住宅小区物业保安主管(领班)培训会场及会场经费。其他物业保安人员的培训方式及经费安排由各区县组织落实。
  (四)信息收集及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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