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2009年国庆放假及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直属院所、机关各处室:
依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我市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现将我委2009年国庆放假及朝9晚5冬季作息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
10月1日-8日放假。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冬季作息时间
从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上午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下午1时30分上班,5时30分下班。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领导要带头。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职在位,及时上请下达,不能脱岗。
2.要组织安全检查。节前各单位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漏洞,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国庆期间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