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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填表说明:
  1.本表经农村土地承包户户主签字后,按审核程序逐级审核,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一份。
  2.“年龄”指至置换基准日的年龄(周岁)。
  3.已参加或享受何种养老保障待遇是指城保、地保、新农保、原农保。
  4.附农户自愿交回承包地承诺书。

  附件2:
  无锡市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人员花名册

  打印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农户户

主姓名

家庭成

员姓名

与农户主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基准日

身份证号码

年龄

置换基准日

安置办法情况

置换

费用

(元)

政府保养

保障安置

折算年限

就业安置补贴起始时间

一次性

补贴额

待遇标准

起始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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