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27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国庆将至。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连假,共有8天假日,又喜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使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确保各项庆典活动正常开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国庆中秋期间应急值守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值守
今年国庆中秋期间的应急值守时间为:9月20日至10月10日。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始终保持人员在职在位,严禁脱岗、代岗,保持上下通讯畅通,做好各班交接,重要岗位实行双人双岗制。公安、消防、民政、劳动、建设、交通、水利、教育、卫生、农林、物价、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安监、旅游、信访、经贸等部门和单位,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以供应急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届时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利用电话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各市(县)和各区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要在9月18日前,将值班名单(包括带班领导)与联系方式报市政府总值班室(传真:82763833)。
二、强化各类应急防范措施
(一)要加强生产安全监督,防止出现生产事故。节假日期间例行放假的生产单位,要做好节日前的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节假日安排生产的单位要按规定落实生产安全措施,防止生产性事故的发生。
(二)要完善社会服务,确保节日生活平安。交通、运输、海事、电力、供水、供气、防洪、防汛、气象、城管、房管、物价、金融、医疗、疾控、环卫、急救、救助、园林、旅游、商贸物流等单位要加强岗位值班和业务保障力量搞好节日服务,确保假日期间充足的服务和供应,防止出现“停供”和“断供”现象。
(三)要强化社会治安,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建国60周年大庆之际,正是敌对分子图谋破坏和制造事端的时机,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些社会矛盾也易集中爆发。各级治安、安全、保卫机关和单位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加强治安值班和巡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说服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