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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平安“重拳2009”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迎国庆保平安“重拳2009”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安监〔2009〕2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及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09〕125号),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企业为重点的迎国庆保平安“重拳2009” 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以下简称“重拳2009”行动)。现将《迎国庆保平安“重拳2009”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附件:1.迎国庆保平安“重拳2009”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2.迎国庆保平安“重拳2009”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分工

二○○九年九月九日

  附件1:
迎国庆保平安“重拳2009”安全生产
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检查全市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严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地毯式检查、铁腕式整治、围剿式执法,按照“五个一批”、“五个一律”的要求,实施严防死守,坚决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一)坚决做到“五个一批”:
  1.对于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全市通报一批;
  2.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一批;
  3.对于安全隐患严重,事故频发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一批;
  4.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通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关闭一批;
  5.对于“三非”、“三违”、“三超”行为严厉惩处一批。
  (二)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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