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0万台乘用车后驱动桥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486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核准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0万台乘用车后驱动桥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的请示》(柳经报〔2009〕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意建设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0万台乘用车后驱动桥总成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为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柳州市西环路18号。
三、项目主要内容:新建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9983平方米;建设驱动桥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用附属设备,其中引进数控螺旋锥齿轮铣齿机、数控螺旋锥齿轮研齿机、数控齿轮测量中心、淬火压床等进口设备,新增数控车床、数控双头车端面机床、外圆粗车数控车床、单工位液压立式车床、多用炉热处理线、转底炉、差速器总成装配线、减速器总成装配线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乘用车后驱动桥总成20万套的生产能力。
四、项目总投资197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450万元(含外汇807万美元),流动资金226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421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72%),其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11950万元,用于流动资金2269万元;项目银行贷款5500万元,全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五、项目要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各项环保要求,重点做好废气、废水处理、隔声降噪、固体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确保达到国家环保相关标准。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0万台乘用车驱动桥总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柳环审字〔2009〕79号)、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西环路18号土地使用证(柳国用(2007)第102950号)、柳州市城市规划局《关于重新提供西环路18号部分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柳规划函字〔2006〕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