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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高档汽车饰件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高档汽车饰件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447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高档汽车饰件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请示》(柳经报〔2009〕7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高档汽车饰件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新购土地,建设生产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2160平方米;改造现有汽车饰件生产线,其中新增注塑机、地毯成型机、电脑裁床、仪表台热熔机、压机自动生产线、PU发泡线、饰件喷涂线、座椅总装线、座椅强度试验台等设备;形成年产中高档汽车饰件产品20万台套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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