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审批权试点
责 任 人:王瑞林,责任部门:综合协调处
完成时间:中期
(2)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试点
责 任 人:李勇俭,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间:中期
(3)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复议权试点
责 任 人:李勇俭,责任部门:复议一、二、三处
完成时间:中期
4、完成四项清理规范:即进行行政立法的清理规范、行政执法的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的清理规范、行政收费的清理规范。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行政立法的清理规范
责 任 人:李华强,责任部门:文件审查处
完成时间:已完成
(2)行政执法的清理规范
责 任 人:李勇俭,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间:已完成
(3)行政审批的清理规范
责 任 人:王瑞林,责任部门:综合协调处
完成时间:已完成
(4)行政收费的清理规范
责 任 人:李勇俭,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处
完成时间:已完成
(五)强化品牌意识,促进重庆仲裁事业再上新台阶
1、完善仲裁推广制度,重点在国资、金融、房地产、工商、知识产权等系统推广仲裁法律制度。
责 任 人:向守谦,责任部门:仲裁办研究咨询处
完成时间:2009年9月30日前
2、完善仲裁案件办理制度,确保仲裁案件的绝对高效和相对公正。
责 任 人:章建东,责任部门:仲裁事务一、二处
完成时间:2009年8月31日前
3、强化仲裁员队伍管理,建立仲裁员信用档案;探索与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责 任 人:李华强,责任部门:仲裁办综合处
完成时间:2009年8月31日前
四、实施步骤
(一)细化措施阶段(2009年2月27日之前)。各责任人要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组织责任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各责任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有针对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实施意见和工作进度安排。
(二)实施整改阶段(2009年3月1日至9月30日)。各责任处室要严格按照整改实施意见和工作进度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对涉及多个处室的整改内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各项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要将实施整改的做法、措施、工作进度、具体安排等情况,于每季度末向机关党委作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