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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即将全面开始,根据市委市政府庆典活动的统一部署安排,为全面做好当前能源与经济运行工作,确保国庆期间本市能源运行平稳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运行保障的要求,高度重视国庆期间能源运行保障工作,深入研究分析节日能源消费特点和需求变化,继续加强能源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严密防范各类突发事件,做好节日期间能源与经济运行保障工作,确保平稳安全。

  二、电力企业要加强设施维护,针对重大庆典活动多,重要场所人员密集的特点,做好重大活动供电保障和节日电力供需平衡;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施工等外力破坏事故的防范,安排好应急抢修力量,提高电力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节日期间电力供应安全。

  三、发电企业要认真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发电出力调度要求;积极与煤炭生产企业洽商,落实煤炭资源供应;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提前补充铁路运输计划,确保节日期间煤炭库存保持在正常水平以上;加强天然气、水资源等涉电资源供应,确保稳定安全供电。

  四、成品油供应企业要根据节日需求特点,超前采取资源调运措施,优化加油站油品配置,高度关注国庆庆典活动、假日旅游和郊区游、节日走亲访友等对成品油的需求,配备应急运力,确保节日期间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

  五、运输部门要高度关注节日期间的客流高峰及交通限行对物资运输的影响,安排好重要物资运输计划,保障煤炭、成品油等资源运输顺畅和及时接卸。

  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实行滚动检查登记制度,组织开展节前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紧整改;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处置上报有关问题。

  七、按照节日长效化管理规范要求,各单位继续做好能源信息监测上报工作。节日期间每日下午3点前,各单位将相关能源运行信息通过信息上报系统报市发展改革委。传真电话:66411498,值班电话:66415588-0355,66415588-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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