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枣庄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枣政发[2009]3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枣庄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陈 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蒋英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宝民(市委常委、副市长)
潘 强(副市长)
成 员:
刘宗启(市政协副主席、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万庆阳(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张鲁军(市政府秘书长)
张 杰(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
黄 涛(市监察局局长)
曾广杰(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褚福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旅游局局长)
许新泉(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局局长)
王广部(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杨建国(市发改委主任)
徐建民(市经贸委主任)
尹克同(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勋(市环保局局长)
贺炳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法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牛佳棠(市交通局局长)
郭之祥(市工商局局长)
郭训祥(市规划局局长)
陈宜民(市人民银行行长)
杜传芝(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
丁印荣(市林业局局长)
马守玉(市卫生局局长)
胡夫海(市人防办主任)
刘运龙(枣庄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金福(市传输局局长)
宋庆斌(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王 飞(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李中海(市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王 刚(滕州市市长)
吴 磊(薛城区区长)
李红民(山亭区区长)
朱国伟(市中区区长)
刘振学(峄城区区长)
霍媛媛(台儿庄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许新泉、贺炳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董金龙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每季度对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及各区(市)城市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观摩点评,每月对各区(市)相关工作进行调度点评;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对城市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建立督查制度,督促成员单位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议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