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十、推进“拆墙透绿”。有条件的区(市)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要积极实施拆墙透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活动,创建一批园林景观街。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快停车场规划建设步伐。增加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果皮箱设置数量。积极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厕所社会化,继续增建新厕所、改造老厕所,做好公厕免费开放工作,提高厕内卫生水平。新建一批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做好垃圾设施和果皮箱维护管理。精心设计和改造街头绿地,做到与街景协调统一;搞好城市大绿化,增大绿量、突出特色、一路一景,切实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制定绿地和市政设施验收、移交、管护制度及标准,做好园林绿化和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绿地树木损坏、灯饰不亮、井盖丢失等问题,要及时解决。创建一批文明靓丽小区。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各新闻媒体要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对整治活动进行大力宣传报道(每周不少于一期),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让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活动。加强典型经验、先进事件报道,对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的单位予以曝光。
牵头单位:市广电局、枣庄日报社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积极探索为民服务和加强城市管理的新路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坚持属地管理,整治工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区(市)为主体,市里负责督导检查评比。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切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转高效、合力攻坚的联动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上述牵头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其他有关责任单位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要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塑造优美整洁的“江北水乡·运河古城”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