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公告

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公告
(2009年9月1日)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经审核,现将由本级确认的65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予以公布。

  附:
经审核确认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单

  1.丰县人民政府
  2.沛县人民政府
  3.铜山县人民政府
  4.睢宁县人民政府
  5.邳州市人民政府
  6.新沂市人民政府
  7.鼓楼区人民政府
  8.云龙区人民政府
  9.泉山区人民政府
  10.九里区人民政府
  11.贾汪区人民政府
  12.徐州市国家保密工作局
  13.徐州市档案局
  14.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16.徐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7.徐州市人事局
  18.徐州市财政局
  19.徐州市公安局
  20.徐州市审计局
  21.徐州市交通局
  22.徐州市建设局
  23.徐州市环境保护局
  24.徐州市规划局
  25.徐州市物价局
  26.徐州市房产管理局
  27.徐州市市容管理局
  28.徐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29.徐州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
  30.徐州市文化局(徐州市新闻出版局)
  31.徐州市卫生局
  32.徐州市司法局
  33.徐州市民政局
  34.徐州市农业局
  35.徐州市水利局
  36.徐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37.徐州市教育局
  38.徐州市园林风景管理局
  39.徐州市林牧渔业局(徐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40.徐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41.徐州市商贸局
  42.徐州市粮食局
  43.徐州市体育局
  44.徐州市广播电视局
  45.徐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46.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徐州市民防局)
  47.徐州市科学技术局(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48.徐州市国土资源局
  49.徐州市旅游局
  50.徐州市统计局
  51.徐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52.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3.徐州市盐务管理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