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我市物流行业协会,推动物流业自律发展。通过行业协会,统一行业标准,规范市场,减少物流无效作业环节,减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企业的效益,增强竞争力。负责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外经贸局。
3.加强区域物流合作。按照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我市与港澳地区及广州、深圳、中山、珠海等珠三角城市的区域物流合作,推进区域性物流基地的建设,打造粤西物流中心。负责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市外经贸局。
4.利用澳门空港,落实航空货运及客运销售网络建设。建立澳门空港与我市合作的具体实施与销售网络的关系。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外经贸局。
(三)加强旅游合作
1.与港澳业界探讨开展优质诚信游、一程多站(休闲及商务旅游)。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2.积极推动三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资源宣传促销活动,联合开发旅游精品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打造发挥两地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3.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与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择机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4.开拓江澳两地世界文化遗产游线路。利用江门、澳门在华南地区拥有世界文化遗产等优势促进两地的旅游业。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四、建立协调机制
(一)建立政府间高层互访机制。加强政府间的交流,推动CEPA合作项目落实。负责单位:市外侨局(市港澳办)。
(二)建立对口机构联系机制。探讨江港深入合作的议题,做好两地间合作的协调工作和跟踪合作项目的进度。市外经贸局、香港贸发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品质保证局和香港四大商会作为江港两地间对口联系机构。负责单位:市外经贸局。
(三)建立职能部门互动机制。根据CEPA及其补充协议一至五的主要内容,市相关部门与香港、澳门政府对应部门建立对口联系机制,重点研究解决CEPA服务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审批问题。由政策实施的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五、宣传推广、培训工作与分工
(一)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广范围的宣传活动,与港澳政府部门合作举办不同主题的推广会。由政策实施的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市文广新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