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
1.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加快对现有路灯和景观灯的节能改造,新建城市景观照明灯强制使用节能或可再生能源灯;在用电高峰时段,城市景观照明、娱乐场所霓虹灯等要减少用电。(牵头单位:广州供电局〔市路灯管理所〕,市建委、公安局)
2.各级行政机关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除重大的庆祝活动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
(六)普及使用节能产品。
1.鼓励和引导商家销售节能产品,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购买使用节能灯、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工商局)
2.认真落实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七)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1.建立健全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市节能减排办、质监局)
2.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3.宣传“白色污染”危害性,指导零售行业建立完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倡导市民重拎布袋子、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牵头单位:市经贸委、环保局)
(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1.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饭盒等。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涮用品。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卫生局、旅游局)
2.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励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节能环保铅笔等环保办公用品、减少复印纸和信封的使用,提高利用效率,大力提倡无纸化办公。(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
(九)推广节约用水。
1.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节约用水意识,培养节约用水习惯;研究推广居民中水回用技术,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2.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研究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择机调整自来水价格;研究制订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水费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居民用水户计量系统改造,污水处理费阶梯式累计收费与阶梯式计费水价同步实施。(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