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9〕4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节能减排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六日
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工作方案
我市人口密集,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状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全民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
制订《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都要参加1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二)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
1.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务车管理,减少公务车使用,更多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倡导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
2.新车购置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残旧车辆。加快推进公务车改革。(牵头单位:市府办公厅)
(三)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除有特殊要求并经批准外,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居民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牵头单位:市经贸委、建委)
(四)减少电梯使用。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使用节能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牵头单位:市建委、国土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