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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
  职业水平证书编号:          申请表编号:

姓 名

 

身份证号

 

相 片

(二 寸)

政治面貌

 

学 历

 

所学专业

 

职 称

 

工作单位

 

单位类别

 

职 务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手 机

 

 

会作关况

社工有情

社会工作专长

 

目前是否从

事社会工作

□ 是 □ 否

近三年从事社会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在何地、何单位、具体做何工作)

参加

继续

教育

情况

(另附

证明)

时间

方式

内容

核准的

学时数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复审机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初审机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登记机构审核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登记有效期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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