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行动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9]43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安排,我厅决定9月、12月集中开展两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行动,现将监督抽查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重点。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行动,监督抽查结果作为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依据。重点品种: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生鲜乳、水产品等农产品,重点是节日消费量大的品种;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重点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农贸市场、超市及重点供京基地;大中型农资市场、农资门市和配送点;根据实际也可对问题较突出的生产企业监督抽查。重点区域:环京津、环省会、中心城市及农产品、农业投入品集散地;屡次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假劣农资问题严重的区域。
二、监督抽查安排。本次抽查分别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植业组、畜牧业组、水产业组、高毒农药整治组和有关单位具体安排。抽检任务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畜产品质检中心、水产品质检中心、农药检定所和土肥总站承担。
(一)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共抽检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500批,对检测不合格的由地方农业部门(含农业畜牧水产部门,下同)依法查处。其中:抽检农药500批,检测有效成份含量和是否含有高毒农药成份;抽检兽药300批,检测有效成份含量和是否有禁用药物成份或非产品处方成份;抽检肥料300批,检测肥料有效成份;抽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400批,检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已烯雌酚、苏丹红、三聚氰胺、氯霉素、呋喃唑酮等非法添加物质。
(二)农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检蔬菜、食用菌、畜禽产品、生鲜乳和水产品(含渔苗)样品2500个,对检测不合格的由地方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其中:抽检蔬菜800个,检测甲胺磷等17种农药项目;抽检食用菌100个,检测农药残留及荧光增白物质;抽检畜禽产品700个,检测猪肉磺胺类药物残留及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物质,禽产品氟喹诺酮类、氯霉素、苏丹红等物质;抽检生鲜乳200个,检测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皮革水解蛋白、硫氢酸钠等项目;抽检水产品(含渔苗)700个,检测氯霉素、硝基呋喃、孔雀石绿、三聚氰胺等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各地要在抽样检测等方面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按照相关监督抽查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当地农业部门或农业执法机构要明确配合抽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负责样品确认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各地农业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会同有关单位,根据监督抽查结果,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和相关单位(企业),依法调查核实处理,切实加大处罚力度。
(二)各受检单位要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各受检单位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抽样工作。拒绝抽样的,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三)各承担单位要客观公正、务求质量。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检测机构和配合抽样的单位要按本通知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和检测工作。各承担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抽样法定程序和检测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回避问题产品,不得伪造检测结果。检测单位应在抽样完成后7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要第一时间将检测报告反馈当地农业部门和执法机构,并及时向厅农产品监管办和相关专业组报告。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行动的监督和举报,一旦发现有违反监督抽查工作规定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四)各承担检测的单位要准确分析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全省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后,检测单位分别于9月25日和12月20日前将抽检结果和分析总结报告报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同时抄报相关专业组。分析报告包括:一是监督抽查总体情况。二是抽查基本情况。包括抽查地区、抽查产品种类、样品数量、检测项目,被抽查单位名称、数量等。三是结果分析,按照品种、抽样地点、地区、检测项目等内容进行比较。四是存在问题、处理情况及原因分析。五是下一步工作建议。
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联系人:马金翠,电话(传真):0311-86698768,电子邮件:zlaq@heagri.gov.cn
附件:1、2009年蔬菜食用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2、2009年畜牧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3、2009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4、2009年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5、2009年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河北省蔬菜食用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2009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蔬菜和食用菌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检范围、时间及抽检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