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前提下,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并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
6.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不断提高覆盖率和带动力。鼓励种粮大户、农业科技人员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年内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
7.逐步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大力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推进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机制和保险制度,发展各类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金融组织。
8.继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对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切实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足额用于农村,逐步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强农惠农的政策体系。
9.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强化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统筹推进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一体化。完善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好40个特色鲜明的中心镇,推动新农村150个市级示范村提档升级,新建50个市级达标示范村。继续做好农村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小城镇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有效途径。放宽县城、小城镇落户条件,加快县城“城中村”改造步伐,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构建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试点。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加大“突破睢宁”工作的力度。在铜山县、贾汪区、九里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立市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探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新途径。
三、继续深化产权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10.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和国有企业结构。围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国有企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完善重大事项监管制度,扩大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覆盖面。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企业主业集聚。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战略定位和发展定位,突出发展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大骨干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力度,加快徐工集团整体上市步伐。适时整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优化调整国有投资公司的经营定位和投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