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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抚政发〔2009〕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09〕1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做大做强建筑业,使其逐步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用6年时间实现我市跨入全省建筑业大市目标。

  (一)实现产值翻两番目标。到2014 年底,我市建筑业年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125亿元。

  (二)培育500家企业。树立品牌企业、龙头企业、旗舰企业。到2014 年底,在优化企业结构的基础上,发展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总量达500 家,其中:特级企业1 家,一级企业50家,二级企业100家,三级及劳务分包企业349家。

  (三)税金实现较大突破。到2014 年底,全市建筑业上缴税金18亿元,比2008年增长400%。

  (四)打造20万人建筑大军。到2014年底,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进一步拉动就业。各县、区都要建设建筑劳务输出基地。 2009 年,各县、区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最低目标是:新抚区22亿元、望花区16亿元、东洲区26亿元、顺城区56.5亿元、经济开发区24亿元、抚顺县1.4亿元、清原县5.3亿元、新宾县1.8亿元。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五大战略,推动做大做强。

  1.实施企业重组升级战略。以“扶优扶强、做专做精”为原则,选择优势企业重点扶持,加速形成总承包主业强、专业承包专业精的产业体系。支持企业优化重组,大力推进优势企业的资本、人员、技术和品牌扩张,形成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的龙头企业集团。引导骨干企业,通过跨行业联合、并购,鼓励勘察设计、科研院所、工程监理等企业和单位向上下游产业延伸,联合房地产开发、建材生产企业,组建综合型建设集团。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专业承包企业给点扶持。提倡现有的一、二级建筑企业通过吸纳中小建筑企业加盟,形成联合体,以提高资质等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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