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建设[2009]36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注函[2009]50号),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将于2009年9月21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9月21日起,凡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更改补办证书/印章的注册人员,应使用新系统“个人版”录入个人信息、生成电子数据、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和“个人版”软件生成的电子数据报送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用企业身份识别锁进入新系统“企业版”上报电子数据,同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3号窗口。
三、跨省变更注册且用老系统打印出的申请表已经原地方注册管理机构盖章,但在9月21日以后申报变更注册的,应重新使用新系统“个人版”录入数据并打印申请表,同时,附上原地方注册管理机构已盖章的申请表连同新系统生成的电子数据一并申报。
四、2009年9月14日后,个人和企业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pqrc.org.cn)或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http://www.tjkcsj.com)下载、安装新系统的“个人版”和“企业版”。9月21日以前为新系统试用阶段,“企业版”上报的注册数据无效,将被清空。
五、凡使用新系统“企业版”需将个人电脑联接网络方能上报和更新注册数据。“企业版”的身份识别锁,可使用本企业现有的申报企业资质的《企业勘察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身份识别锁,如需另外购买,请与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联系。通讯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乙十九号华通大厦B座北段15层,邮编:100048,电话:010-88018266;010-88018268,传真:010-88018851;010-88018815,E-mail:ccir@cci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