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
(湘价检[2009]129号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各市、州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价格公共服务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更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打造成物价部门的知名品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建立长效机制,促使价格公共服务常态化。全省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是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关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安民生、化矛盾、促发展”中心工作及“弯道超车”战略思想的体现,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将价格公共服务作为工作品牌来抓,在持之以恒上下功夫,建立长效服务机制;要进一步的深入调研,了解企业和群众服务需求;要分类建立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台帐,真实清晰地反映活动的全过程,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纳入流程化管理、动态式监管,从而有效地促进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今年上半年,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主要是“点”的建设,下半年,各地要对照省局编印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南》的各项要求,将工作重点由“点”向“面”推广,重点企业、社区、学校、景区、医院、市场价费公示面要达到100%,农村价费公示面要达到80%以上,城区各大商场、超市明码标价率要达到100%。一是继续为企业脱困增效搞好服务,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对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二是继续为农民减负增收搞好服务,进一步巩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三是继续为促进投资和消费增长搞好服务,认真抓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优化价费环境;四是继续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搞好服务,充分发挥基层价格监督服务站作用,落实好对低保困难群体价费优惠政策,及时调解价费纠纷。
三、完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夯实服务基础。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广、工作量大、要求高,建立健全价格服务网络不仅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载体和平台,而且有利于服务面的拓展、内涵的提升、活动的长效。为保障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各地应在原有基础上,完善覆盖城乡的价格监督服务网络。首先要建站设点,做到“一镇一站、一村一点、一企一员”,形成“三级联动”、“三位一体”的服务组织网络。其次要加强与价格监督服务员和价格联络员的联系,组织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其政策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再次要建立健全价格公共服务公示和价格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答、处置企业和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