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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2009年全区第三季度第一次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2009年全区第三季度第一次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建管〔2009〕78号)


各市建委:

  根据2009年全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安排,我厅于8月5日~15日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三季度第一次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检查组分别对南宁、百色、玉林、河池、来宾、柳州6市及其所辖的乐业、田阳、靖西、北流、博白、陆川、宜州、罗城8个县(市),以及南宁市所辖的良庆区、西乡塘区、仙葫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相思湖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6个城区共20个市、县(区)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检查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职责以及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守法经营情况;在建项目参建各方的履职行为和工程实体的质量安全状况等,本次共核查了26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情况,抽查了26个在建项目,其中,公共建筑5个,住宅工程21个(包括11个廉租房工程),总建筑面积65.78万m2,总造价6.94亿元,共涉及25家建设单位,25家施工企业,18家监理企业。

  二、各方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从检查情况看,20个市、县(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区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狠抓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对辖区内的施工项目实行了差别化管理,建立了质量、安全重点监督制度。

  (二)监理企业

  ⒈ 部分监理企业管理人员不到位,总监变更无变更手续,监理员无证上岗,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监理资料缺失。一些项目监理部仅能提供监理规划和部分监理记录,其余文件均未能提交检查。

  ⒉ 部分监理企业对工程项目监理部未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有的建立了制度也未真正落实到位。

  ⒊ 部分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进场材料、人员、机械设备审查不严、监理没有认真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把关的职责。

  ⒋ 部分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仍然不够,虽然对施工现场所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发出了整改通知书,但施工单位未进行整改,造成监理企业提出的整改要求流于形式,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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