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消防队(站)开放力度。根据城市及乡村建设规划,在合理有效服务区域内,设置消防队(站)。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及现行财政体制,对现有消防队(站)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在展示内容、演示手段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培养专业宣讲员,开发互动性、参与性较强的活动项目,拓展和完善消防常识宣传教育功能。2012年全区所有消防队(站)均向社会开放。
5消防常识测评工程。
责任部门:自治区统计局、内蒙古电视台和各类评估机构。
制定消防常识测试标准。提出公众应具备的基本消防常识内容,制定消防常识水平测定标准。开发一批消防常识测试软件,建立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监测指标体系。
开展消防常识水平测定活动。委托统计部门、媒体受众调查中心和评估机构等对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状况和本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测试评估,向媒体公布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优化消防常识普及内容。根据全民消防常识水平,及时调整消防常识普及工作方向,充实消防常识普及内容,满足公众消防安全需求。
(二)覆盖六大群体
深入实施百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行动计划,特别是加大领导干部、城乡居民、职工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以重点人群消防素质行动带动全民消防素质的整体提高。
1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责任部门: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
各级行政院校和干部学院将消防安全列入领导干部理论进修培训内容,开设火灾案例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等课程。
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定期举办干部消防知识讲座,并利用召开会议(报告会)和参观火灾现场等形式向广大干部宣讲消防常识。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消防知识学习,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企事业单位。
责任部门:自治区总工会。
全面推动各行业、单位依法履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责任,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将消防安全教育列为负责人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
把消防常识普及与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技术革新、创造发明等活动相结合,企事业单位每年都应组织职工开展消防常识竞赛活动和消防安全技能比赛,促进单位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提升。
3城乡社区居民。
责任部门:自治区团委、民政厅、农牧业厅和各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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