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着力改善民生
24、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总额,将贷款对象扩大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军人家属、外出返乡创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等创业人员。关注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民工培训,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
2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建立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
2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师资力量双向交流,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助学力度,有效保障困难家庭、进城务工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优化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建设省内领先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7、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推行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制和省级示范社区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治,积极落实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8、加大社会扶助力度。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济机制,建立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同步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实行普惠型的定期定量救助。加强社会福利和优抚工作,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
29、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确保保障性住房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的20%。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坚持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提供货币补贴相结合,不断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量。加大危房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安置房建设进程。
30、加强信访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大协调、督促和督办力度,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时限,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31、深化“平安哈尔滨”建设。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重拳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和恶性暴力犯罪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强化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