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的通知
(哈发〔2009〕11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哈尔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加深理解认识。《指导意见》既是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成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要把抓好学习贯彻《指导意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通过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会和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和贯彻落实。
二、完善具体措施,强化实际运用。要以《指导意见》为总纲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具体落实措施。要注重实践、强化运用,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三、积极鼓励创新,完善长效机制。在学习贯彻过程中,要在把握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自实际,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要将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化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四、加强检查指导,促进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加强对《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09年8月27日
哈尔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加快“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我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意见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
1、深刻理解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和根本工作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市人民沿着科学发展道路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