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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主干街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

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主干街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


各区城管局、松北区整治办、开发区城管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三优”工程,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干净、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决定加强主干街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一类街路及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街路,每天实行两次清扫,全天巡回保洁。首次清扫应在黎明作业,早6时前完成(冬季延迟30分钟);二次清扫在中午进行,中午14时前完成。全天进行巡回保洁,保洁时间至晚22时。

  2、一类街路及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街路,在“五一”至“十一”期间,要实行水冲洗作业,每周水冲洗不少于1次,洒水作业每天不少于2次;具备条件的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

  3、一类街路及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街路,要达到“七净五无”的质量标准,即七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绿地净、路边石净、排水井口净、树、电杆、墙根净、隔离带净;五无:无浮土、无积水、无散放垃圾、无乱放杂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污物,路面应见本色。

  4、一类街路及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街路要有效控制街面积尘,以每10平方米为单位,街面积尘不得高于200克。

  5、一类街路及重点区域范围内的街路要配齐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果皮箱设置间距不得超过50米;设置的果皮箱要样式统一、外观整洁、功能完好。

  6、要及时清理建筑垃坡、装修垃坡、散袋垃坡等废弃物,做到街路整洁,无垃圾杂物积存。

  7、加强一类街路建筑物立面容貌管理。全面清除违章设置的牌匾、广告等宣示物;如确需设置的,必须经市、区市容管理部门审批,规范设置。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按上述标准和要求对一类街路及重点区域范围内街路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循环检查,发现问题全市通报。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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