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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方案的通知


  五、加大煤电运协调力度,确保电煤运输环节畅通

  市煤电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迎峰度夏期间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定期调度、协调煤炭资源和运力,保证全市发电机组在负荷高峰期间稳发稳供。铁路部门要积极给予运力支持,对发电企业提报的电煤计划要做到有请必装,来车必卸。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电煤运输应急预案,确保电煤运输畅通。煤炭部门要建立市内煤电互保机制,有效监控地方煤炭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在我市发电企业出现电煤短缺时要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淄矿集团要继续支持南定、白杨河电厂及鑫胜、嘉周等地方公用及企业自备电厂的用煤需求,确保合同兑现率达到100%。有国家重点购销合同的统调及相关电厂要在以价保量上做文章,加大催调催运力度,确保市外电煤合同兑现率稳定提高。市经贸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要确保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在迎峰度夏期间对持有《淄博市电煤运输通行证》的电煤运输车辆,按要求做到不查不扣不罚,为电煤运输提供最大的便利和支持。

  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科学、合理引导电力消费

  要加强以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倡导科学、合理用电,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鼓励节电设备、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大力提倡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督促引导用户采用高能效产品和设备,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提高电能效率、保证电力安全运行等方面的作用。各级电力调度、营销机构要根据天气变化预测用电高峰,超前制定避峰、错峰和限电方案。充分利用负荷控制装置等技术手段调节控制负荷,及时监测用电大户负荷,督促避峰用电、节约用电,千方百计降低电网高峰负荷。同时,要积极贯彻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用电时间,做到有序用电、合理用电、削峰填谷,有效提高电网负荷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节约用电观念,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节约用电,同时有效控制城市景观照明、霓虹灯广告及办公楼、宾馆、饭店、大型经营场所的空调用电,减少电能浪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做好当前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市煤电运联席会议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单位和企业的作用。市经贸委、淄博供电公司要根据电网运行实际,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电力运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迅速解决,并向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及供电、发电企业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范围,迅速制定措施,拿出切实可行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统筹协调好辖区内电煤供应、发电供热以及节约有序用电等工作,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全市电力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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