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输变电设施保护力度,提高设备安全运行水平
针对夏季气温高、负荷重、雨水大、树木生长快的特点,各发电、供电企业要按产权归属定期对输变电设施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输变电设施的过热缺陷,对超高树木及时修剪。各产权单位对线路荷载重、弧垂增大、对地距离减小的重点线路,要缩短线路巡视周期。加强城市电网配电设施的巡视和重点线路及变电设备的巡查,做到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充分发挥城市电网配电自动化系统的作用,及时调整负荷,确保各类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处在河道、岸边等易冲刷部位的线路,要重点检查拉线、基础;对低洼、易进水及地处危险地段的设备要进行特巡,做好室外设施的防雨、防潮工作。淄博供电公司要针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电力负荷分布特点,加强南定电厂110千伏环路调电线路电流过载、辛店电厂220千伏母线检修易引发大面积停电以及110千伏化南线“卡脖子”等敏感区域的监控与调度。周村区政府、市建委要按照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对三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事故隐患进行督查的通知》(淄政督通[2009]13号)和《
淄博市电力设施保护办法》要求,6月底前取缔500千伏川淄线、220千伏川付线、南川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企业货场,迁移110千伏周塔Ⅰ线、Ⅱ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木材交易市场,尽快维修和疏通张店西八路(新村路至人民路路段)的污水管道,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和全运会两项重大活动期间可靠供电。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力度,对危害电力设施的案件要从严从快查处,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严肃电网调度纪律,鼓励支持参与电网调峰调压
迎峰度夏是电网运行的特殊时期,7、8两月一律不安排机组检修,确保迎峰度夏期间机组稳定运行,严格控制机组非计划停运。各发电企业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技术和组织措施,加大设备维护力度,针对夏季机组运行真空低、锅炉高负荷风量不足、系统电压励磁系统负荷重的特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机组稳定运行。要坚持以“六复核”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常态机制,坚决杜绝因自身事故波及电网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要积极做好电煤储运,力求保持15天以上的电煤库存,备足备品备件,做好夏季防汛和防暑降温工作。各发电企业要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发电计划,严格执行调度机构的调峰调压命令,积极参与电网调峰调压,对延误和拒不执行调度命令的,视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程度,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要积极做好厂网协调,及时沟通运行信息,因电网调峰多发的电量,由市经贸委、淄博供电公司共同向省有关部门申请增补并予足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