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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市政委〔2009〕5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委(局、办)、执法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本年度市政管理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09年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

  二○○九年三月四日

  2009年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09年是我市创建“五个重庆”的关键一年,也是完善城市功能,深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年。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314”总体部署和“五个重庆”建设要求,探索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创造整洁、有序城市环境,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迎接建国60周年做出积极贡献。今年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是:
  一、围绕城市管理重点、热点、难点,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一)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执法。今年“蓝天目标”任务艰巨,形势严峻,确保“蓝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是今年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市政执法部门要总结经验、明确思路,落实措施、深化管理,全力抓好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执法工作。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建筑工地和运渣车辆的违章行为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查处,要在杜绝不文明施工、减少冒装撒漏上下功夫、见实效;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利用建筑工地监控系统,对施工工地即时监控,切实做到及时发现、整改到位;三是管罚并重,严格跨区运输办证前及后期监管,对违规颁发证照、无证运输、违规运输要督查督办、严格查处;四是将扬尘污染控制执法工作纳入明查暗访和年度目标一并考核。
  (二)整治城区非法占道经营。按主干道严格禁止占道经营、次(支)干道严格控制占道经营、背街小巷严格规范占道经营的要求,各级市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会议部署要求,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对其辖区内的各类非法占道经营摊点进行摸底调查,依法整治,规范管理。一是依法整治取缔主干道、窗口地区、繁华路段、广场等非法设置的占道经营摊点。二是依法整治取缔次支干道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非法占道经营摊点,对已批准许可但未按要求设置的占道经营摊点,暂停经营,经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三是依法规范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摊点,严禁扰民和污染环境。四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投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五是要依法整治、文明执法,坚持疏堵结合、关注民生。六是要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减少阻力,缓解矛盾和冲突。七是加强协调,联合公安、民宗、工商、卫生、信访等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确保长效。
  (三)深入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派发行为。一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派发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二是坚持管罚并重,按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除,坚持对违法违章电信号码实施暂停通信和电子语音警示寻呼。三是标本兼治。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对通过制造城市“牛皮癣”来实施办假证及其他制假贩假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进行端窝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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