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认真搞好信息填报、核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各区县(自治县)市政环卫主管部门和各垃圾处理场(厂)运营单位要按照
《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信息填报主管领导和填报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责任人名单和相关信息(见附表)报送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处置管理科,以便汇总后及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也要明确责任人负责相关信息收集的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确保上报信息的及时、全面和准确。
三、分工协作,明确要求
信息系统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规划和在建的城镇垃圾处理项目信息、已投入运营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信息。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营单位负责每月填报已投入运营的项目信息。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对运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区县(自治县)市政环卫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和在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以及城市垃圾处理相关信息的填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对在建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对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填报的信息进行核查,对本地区信息报告工作负总责;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收集本地区规划和在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当地市政环卫主管部门;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在市市政委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全市主要填报信息的核查工作,完成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半年度和全年度的评估和上报工作,加强对信息填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
《通知》要求以及信息系统要求填报的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报送和核查,特别是生活垃圾处理场月报中垃圾处理量要与实际称重计量数据或处理量一致,称重计量系统未完善的要及时完善,称重计量系统每年必须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和校核,并出具有效的检验报告。不得虚报、错报和漏报数据,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
四、加强培训,保证质量
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进行网上填报,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性和责任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加强指导和培训。我委将于近期专门开展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尽快落实填报工作具体责任人和填报人,并积极参加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和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同时,各地要注重培养技术骨干,以指导本地区信息填报工作。在信息报送过程中,填报人一定要增强责任感,按照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具体责任人要认真核对,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上报。掌握不准确或不知道的信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确认。同时,在应用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逐步提高信息填报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