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09年“十一”黄金周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
(浙交〔2009〕199号)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温州市、嘉兴市、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2009年“十一”黄金周将于10月1日开始,10月8日结束。为做好假日期间全省道路水路运输组织工作,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十一”长假正值我国建国60周年华诞,又逢中秋传统佳节,连续休假时间延长,旅客出行需求将明显提升。据预测,10月1日至8日,全省公路将发送旅客3759万人(其中旅游132万人、出租车583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水路运输将发送旅客165万人次,日均客运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客运量的增长对运输保障、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站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优化运输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全力做好今年“十一”黄金周假日运输保障工作。要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的特殊情况,健全假日运输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假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应急保障、安全监管等管理制度,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为人民群众安全、放心、舒心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客流预测,科学组织运力
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要本着早动员、早准备、早部署的原则,针对今年“十一”黄金周时间延长,两节重叠以及国庆60周年三大特点,对今年国庆长假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进行调研,科学分析预测旅客的流量、流向和流时特点。根据分析预测情况合理安排车船运力,制订周密、可行的黄金周运输方案。假日期间要时刻关注运输市场动态,根据客流变化及时调配运力数量和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包车(船)或加班车(船),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合理。各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和已明确由交通部门管理城市公共汽车地区的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公交、出租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有机衔接,方便城镇居民出行。同时,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针对高峰客流、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和运输组织方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应急运输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