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09年国庆期间公园安全工作通知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局直属公园:
公园是市民游客休闲活动的重要场所。今年国庆期间正值建国六十周年,放假时间长。为确保全市公园以良好面貌迎接广大游客、确保公园的游园安全,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公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游园措施和预案。节日期间,各公园要加强值班和巡视,落实工作责任。公园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节日期间举办国庆游园和主题活动的公园,应制订安全工作预案,主动与当地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与沟通,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国庆游园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游园高峰时段,各公园要对游人集中的重点区域、景点进行疏导和管理,严防拥堵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对公园内出现的群体性集聚事件,应及时进行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节日期间,园内举办全园性游园及主题活动的公园应抓紧上报方案,报市绿化市容局审批,浦东新区将游园活动审批内容抄报市绿化市容局。
二、加强公园巡视和检查。节日期间,加强公园内防火防盗工作。劝阻游客擅自烧烤、焚烧枯枝残叶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尚未完成的工程场地,应设置安全围栏和标识,规范施工场地管理,保持游览区整洁与安全;对园内水面、假山等安全薄弱地区,须重点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加强公园游乐设施的管理。公园内运营的各类游乐设施须明确各级各类管理、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游船、游艺机、游览车等设施的维护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园内不得擅自安装和改造游乐设施,新建项目未经登记不得进入公园安装使用;游艺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四、加强公园经营服务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公园内的经营服务项目须做到有证经营,服务文明规范,不随意乱设摊点;公园内销售的各类食品应定期检查,严禁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对出售食品的安全应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严把进货渠道关。
五、加强公园日常养护与管理。节前,各公园要加强绿化养护工作,做到环境卫生整洁,花坛、景点制作完整优美,设施完整安全,以良好的园容园貌迎接国庆的到来。
根据上述要求,请各区绿化市容局在节前组织对各区范围内的公园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市局将对公园的日常管护和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各区自查结果于9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版)上报市绿化市容局公共绿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