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安徽建设规划纲要(2008-2012)的通知


  (三十三)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共享工程。完善全省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和同步数据更新机制,为政府各部门提供人口基本信息服务,并逐步扩展到为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十四)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共享工程。建立和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各有关部门之间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信息共享,并能实时更新的全省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政府、社会、民众提供有关法人单位的信息服务。

  (三十五)互联网舆情自动监测和分析系统工程。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在我省备案网站登载的各类信息依法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全面、准确地采集境内外各类舆情信息,通过抽取和清洗,转换成符合系统要求的舆情信息并加以存储,在此基础上进行聚合分析,生成舆情报告。

  (三十六)电子认证统一服务平台(电子政务领域)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基于公钥基础设施(PKI)和密码技术,充分发挥和利用省电子认证中心区域优势和技术设备资源,建立面向公众服务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统一服务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健全省级信息化工作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决策科学、运行有效、职责明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筹规划与组织协调工作,强化重点项目部门信息化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市、县信息化工作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和技术力量,做到责任、措施、投入、队伍建设“四到位”。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论证、监管和验收,对有财政资金投入的重大信息化项目依据整体规划实行统一审批。

  (二)拓宽资金渠道,持续不断地加大投入。

  建立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其他投资为补充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信息化建设投融资体制。稳步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预算支持力度,把“数字安徽”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省财政预算要逐年增加省信息化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全省重点和示范工程建设、贴息扶持、信息技术推广与应用、奖优扶强等,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数字安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对投资开发公共信息产品的支持力度,探讨和引导市场化方式参与电子政务和公共信息服务建设。通过开放政府资源,吸引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领域的信息化投资建设。鼓励购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能提供本地化服务的信息产品,扶植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产品服务商,促进企业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三)建立共享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制定和完善资源共享政策,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垄断和信息封锁,消灭信息孤岛,加快实现网络和信息等资源的互联和共享。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切实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建设和使用效率。结合信息管理特征,梳理交流沟通机制,优化职能分割和功能划分,构建合理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分享机制。

  (四)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建立适应我省信息化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规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保障我省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全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对象,坚持先易后难、先单项后综合的原则,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地方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