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交通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三)研究室。
拟订本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交通行业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和建议;拟订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组织指导交通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组织交通行业史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四)规划设计处。
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城
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交通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大型城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方案;负责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审查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负责组织公路和市管城市道路的维修养护工程、公交场站改造工程、疏堵工程等设计文件的审查,参与公路工程、市管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交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制定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
(五)发展计划处。
组织编制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
组织编制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交通专项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对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专业意见;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决算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对交通建设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六)工程管理处。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含城市轨道交通)的组织协调和养护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负责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组织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城市轨道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交接工作。
(七)综合运输处。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铁路、民航和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汇总并审核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公共电汽车线网布局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超大型货物及重点物资运输的组织协调;负责联合运输业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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