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关于2009年度全市城市规划和测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规划局(建委),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规划设计单位,各测绘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136号)精神,工程技术(城市规划和测绘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定于9月下旬进行。现将评审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规划、测绘专业高、中级职务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9日,工程技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其它专业序列的职称评审,经局组织人事处资格审查后,在各专业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其它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时间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根据市职改办的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由本人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材料须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上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材料,由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集中送我局组织人事处。
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再送我局组织人事处。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重庆市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2份(同时报电子件),按高、中级分别填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一式23份,高、中级工程师一式15份,一律使用A3纸复印。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补报。
4、最高学历证件、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5、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复印件1套,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